今日上午( 9月18日),公屋聯會與關注青年住屋聯席公佈《青年住屋政策倡議書》。
關注青年住屋聯席召集人藍偉良表示,目前在公營房屋的政策中,以長者及家庭為優先考慮,不論在租住房屋以及購買資助出售房屋,均側重於家庭及長者,忽視及壓抑單身者、青年人的住屋訴求,造成不少憤懣情緒,甚至令青年人有向下流的機會。自政府於6月份修訂《逃犯條例》引發多場大型示威、抗爭行動,亦突顯了青年人對於特區政府施政的嚴重不滿,不得不受到關注,青年住屋問題相信也是其中不滿情緒的來源之一。
公屋聯會牽頭成立"關注青年住屋聯席",在認同政府優先解決基層、家庭及長者住屋需要的前提下,期望尋求優化空間,在房屋政策上給予青年人多些機會及選擇,回應訴求,平衡需要。聯席及公屋聯會於2018年6月起,先後進行了多項民意調查,以了解青年人的住屋訴求;此外,亦邀請到多間中學就香港的房屋階梯及青年住屋問題,與近百名中學生作交流;亦於2019年4至5月期間,發起《我要青年住屋政策聯署行動》,透過社交平台、多場街站活動等,收集了近7,000名市民簽名支持響應政策倡議,亦從中聽取公眾對於青年住屋問題的意見,亦於5月底舉辦了"香港青年住屋問題:困境與出路圓桌會議",探討青年住屋的狀況及出路。
綜合多個月以來的意見,聯席撰寫了《青年住屋政策倡議書》,期望達到"一石激起千重浪"的效果,喚起社會大眾回歸理性,討論青年住屋的問題,並促請政府相關部門、青年發展委員會、香港房屋委員會等,跟進青年住屋問題。倡議書內容撮要如下:
1 優化青年置業措施
1.1 放寬首置者樓宇按揭貸款
私人樓宇首期往往障礙不少青年人踏上置業的第一步,但鑑於最近香港社會動盪不安,據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顯示,私人住宅樓價指數由今年6月起,連續下跌兩個月,或會有向下調的趨勢。建議可考慮首樓價回復平穩時,放寬首置人士樓宇按揭成數的規定,減輕首期的沉重負擔。
1.2 協助首置者購買私人住宅單位
針對首次置業人士並符合居屋白表申請者入息及資產限額,提供約1,000個名額,讓申請者可購買不高於600萬元的私人住宅單位,提供不高於樓價三成的資助額,而政府或房委會則擁有樓宇三成權益,類同於居屋的地價性質,並引入於已修訂的居屋轉售限制,避免單位被炒賣,以補充目前資助出售房屋供應的不足。
1.3 增加資助出售房屋計劃單身者配額比例
目前,居屋及"白表免補價購買二手居屋計劃"中,家庭與單身者的配額比例為90比10,過份壓抑單身者的置業訴求,根據居屋計劃2019,共收到31萬宗申請,當中單身者共有17萬宗申請,佔整體約55%,而白居二計劃中,在13.4萬份申請中,有近8萬份為單身者,佔60%。因此,建議調高居屋計劃中,家庭與單身者比例至80比20,而白居二計劃可調整至70比30。此外,因應"綠置居"計劃恆常化,建議日後的居屋計劃應調整當中的綠白表比例,讓更多白表申請者透過購買居屋置業,而綠表申請者可多透過"綠置居"作改善居住環境,各有側重。
1.4 設立居屋白表申請者入息及資產下限
在居屋計劃2019中,房委會共收到31萬宗申請,超額申請情況甚高。居屋計劃的原意,是為未符申請公屋資格,亦未有能力負擔私人樓宇售價的人士提供置業機會。為使政策更聚焦解決市民的住屋需要,應為居民白表申請者設立入息及資產下限,進一步理順房屋階梯,建議可考慮以公屋申請的入息及資產上限,作為居屋家庭及單身者的下限線,以明確驅分入住公屋以及購買資助出售房屋的需求。
1.5 提高青年核心家庭揀樓居屋優次
在房委會的居屋計劃中,揀選單位的優次安排依次序為: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旳核心家庭,其他核心家庭、非核心家庭,以及一人申請者等。為鼓勵港人生育,以及回應青年家庭的住屋需求,建議可為"家有兒童"的家庭,提高揀選居屋單位的優次,在"其他核心家庭申請者"中,列為該類別之首。
1.6 引入"港人首置港樓"先導計劃
建議政府推出"港人首置港樓"的先導計劃,透過於賣地計劃中,撥出部分土地,規定發展商日後興建的私人住宅單位,只可售賣予首次置業的港人、青年人等,並在單位轉售限制上作出收緊,如延長單位的轉售期,以減低炒賣的機會。
2 優化青年租住房屋措施
2.1 青年宿舍納入為房屋階梯之中
政府於2011/12年的《施政報告》中,宣佈推行青年宿舍計劃,讓非政府機構釋放現有未盡用土地的發展潛力,唯至今共有六個青年宿舍計劃項目正在推展中,但仍未見一項落成;再者,透過非政府機構釋放土地畢竟供應量有限,建議應納入為目前的房屋階梯之中,政府主導持續供應有關的單位,作為青年人在出租公屋以外的另一種住屋選擇,豐富房屋階梯,建議以每年新增500個宿位為供應目標。
2.2 優化宿舍計劃加強青年儲蓄能力
青年宿舍計劃強調協助青年儲蓄的理念,除了透過收取市值六折的宿位租金外,建議應加大力度鼓勵青年人儲蓄。建議以配對方式鼓勵入住青年宿舍的青年每月作定期儲蓄,機構可從宿位租金收入中設立配對資助金,在租賃期結束後全數發還給青年。
2.3 設立基金推動"青年"共居項目發展
近年,有機構推動青年"共居"計劃,提供宿位予青年人入住,與青年宿舍計劃相類,但強調透過"共居",從而建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而"共居"亦受到不少青年人的歡迎。建議政府可設立基金,資助非牟利機構開展"共居"先導計劃,鼓勵業主出租、改建單位,或向業主收購單位,增加更多屬資助性質的青年租住房屋供應。
2.4 房委會興建青年住屋單位
香港房屋委員會作為全港供應租住房屋的重要機構之一,對於單身人士申請公屋採取了配額及計分制,嚴重壓抑青年人的住屋訴求。房委會亦有提供專為單身長者而設的"長者住屋"單位,建議可由房委會興建以宿舍形式的住屋單位,而面積不少於人均居住面積7平方米,讓31至57歲年齡群組的非長者單身人士可多一個住屋的選擇,從而亦可增加予非長者單身人士"上樓"的機會。
2.5 向輪候公屋單身青年提供租金津貼
於2013年長策會發表《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提及年逾35歲的公屋申請者向上流動的能力或相對有限,認為應在配額及計分制下給予他們較高的次優先次序。唯目前公屋供應量相當緊張,建議政府向輪候公屋的家庭及單身者提供租金津貼,在非長者單身者中,向輪候逾六年並為35歲或以上的申請者提供津貼,作為未能獲配公屋的補充措施。
2.6 擴大公屋申請區域回應長幼照顧需要
現時不少青年家庭,對生兒育女有很多顧慮,當中對於依賴家庭長輩作為主要照料者的需求不少,特別對於雙職的青年家庭尤甚;由於目前申請公屋的區域較大,即使申請者有三公屋編配機會,亦難以達到互相照顧的期望。建議可考慮以立法會地區直選的五大區域作劃分,讓公屋申請者在就業、起居等生活上能更具彈性。
2.7 逐步恢復非長者一人申請者"三年上樓"承諾
長策會於2013年的諮詢報告中,建議訂出路線圖,把平均輪候"三年時間"循序漸進推展至年逾35歲的單身人士。建議路線圖應為未來公營房屋回復穩定供應時,至少持續達至《長策》建議的平均供應目標,先把45歲或以上的單身者恢復"三年上樓"的輪候安排,繼而逐步恢復至35歲,讓有需要的青年者步入中年階段時得到更多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