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聯會於 2026 年 8 月 6 日舉行傳媒茶聚,公佈對政府制定香港首份五年規劃土地和房屋政策的建議。
公屋聯會長期關注香港房屋發展,尤其是公營房屋,先後提出多項倡議獲得政府接納,對於香港首份五年規劃的工作,本會以「完善房屋階梯,躍升宜居質素」為主題,提出多項願景建議,期望進一步協助政府完善房屋階梯及政策,實現香港市民「住大啲、住好啲」的期望。建議包括以下:
成立督導委員會檢視房屋供需
本會認為,應該重新設立督導委員會,對於香港人口結構變化、不同年齡群組的住屋需要,市民負擔能力等,作前瞻性的探討及研究,結合現時多個房屋機構或持份者,把房屋供需作通盤的考慮,釐定策略及指引。
恢復公屋「三年上樓」目標
在首屆特區政府成立初期,制定了三大房屋政策目標,其中之一是公屋「三年上樓」承諾,為基層上公屋帶來重大希望,也是指導政府房屋供應的重要指標。本會認為,政府必須以確保恢復「三年上樓」為重心目標,政府表示未來會逐步調整公營房屋租售比例,增加出售房屋的比例,回應市民自置居所期望。本會認為在公營房屋政策中,除了確保房屋項目落成到位的同時,也需要加快公屋的流轉,在高落成量及高流轉的情況下,有望可以及早恢復公屋「三年上樓」的莊嚴承諾。
豐富及優化房屋階梯
本會認為,租售的房屋階梯都有空間進一步優化。現時有房委會及房協均提供出租公屋,兩者在申請資格有所不同,其中房協乙類屋邨單位,入息限額相較寬鬆,但租金水平稍高。該會認為,政府也可以參考當中的措施,豐富更多出租房屋的類別,並可以考慮以先租後買的新模式,推行計劃。
隨著公營房屋供應「頭輕尾重」問題逐步改善,公屋輪候情況得以紓緩,本會認為,在未來公營房屋進一步充實的前提下,應考慮進一步調整至五比五,提高資助出售房屋的比例,讓更多市民能夠購買可負擔的單位,並透過購買單位促進公屋的流轉及再分配。現時有多個資助出售房屋計劃,政府可通盤檢視不同資助房屋計劃的內容,定價與負擔能力情況,優化房屋階梯。另外,有序地重推出售公屋計劃,把公屋單位轉租為售,既豐富資助出售房屋階梯,亦可以紓緩房委會的財政壓力,增加房委會收入持續支持公營房屋發展的需要。
促進未補價資助房屋市場流轉
「住房不炒」是國家的大政方針,特區政府近年亦收緊了資助房屋轉售的限制,以確保單位不作炒賣的情況。本會認為,在確保資助房屋不作炒賣,以及繼續發揮資助功能的前提下,長遠應把私人樓宇市場與居屋第二市場作分隔,不再容許資助房屋補價後公開轉售單位,只可於居屋第二市場流轉。同時放寬未補價單位加按或重新按揭的條件限制,與及擴展「長者業主樓換樓計劃」至所有人。
創新舊屋邨重建策略
本會認為,政府未來在舊邨重建的策略中,除了爭取採用鄰近項目作為接收資源外,也可以利用北都的公營房屋項目作遷置資源,豐富居民受重建影響的安置選項。為鼓勵居民遷移居住,在公營房屋項目的設計、面積及配套上應增加吸引力。此外,在原邨清拆的項目中,應增建資助出售房屋項目,以達至提高自置居所的機會。
提升居住空間及質素
本會建議未來公營房屋項目中,應該提高居住的面積及空間。資助出售房屋應該提升至實用面積不少於350平方呎,同時增加大單位面積的比例,不少於該發展項目總單位的50%,從而鼓勵長幼共住的環境;此外,也應放寬公屋人均編配面積至不少於10平方米,締造寬敞的居住環境。我們認為政府正推進北部都會區的發展,更應在區內先試先行,實踐「住好啲,住大啲」的目標,同時提高公營出租及出售的單位面積。
除了硬件設施外,屋邨屋苑管理也需要進一步提升質素。智慧屋邨管理質量須繼續加強,尤其對於長者戶的關懷及安全也是重要課題。現時在「簡約公屋」的營運項目中,物管公司與社福機構聯營方式可以深化探討,在傳統公屋項目中的適用可行性作研究。
優化資助出售房屋設計
本會認為,政府應檢視未來公營房屋項目中的設計及配套設施,可作進一步的提升,例如增加單位內的基本終飾設施,在屋苑內增設閱讀室、溫習室以及活動室等相類的公共空間設施,整體增加居民的歸屬感及幸福感,創造更宜居的環境。
推動幸福社區設計
政府推出「幸福設計指引」,涵蓋八大幸福概念,美化及優化了屋邨設計,增添居民幸福感。幸福設計概念值得進一步推動,建議可以把指引擴展至社區的設計上,從整體佈局中締造宜居環境,而更重要的是,須要加快基建先行,避免過去新發展區出現交通基建設施滯後的問題,也是至關重要。
增加長者安居選項
據悉,房協表示未來不再興建長者安居樂項目,會改變策略,著眼於單位的設計及普及樂齡科技應用;然而,本會認為,這類為足夠經濟能力長者而訂定適切配套設施的住房有需求,未來政府可考慮提供政策支持,鼓勵私人發展商興建長者住屋,為長者提供更多優質的住房選擇。
現時房協在沙田乙明邨以組裝合成方式興建「松悅樓」,設計採用多項無障礙長者友善設計,受到長者歡迎。建議房委會在未來新建或重建屋邨中,增設這類住宅大樓,讓「長者戶全免租金計劃」的長者寬敞戶入住,為他們提供居家安老的環境。
提供政策支持長者移居養老
本會表示,房委會在重建屋邨的安置策略上,現行單身人士和二人家庭,可以領取一筆替代配屋的津貼,以代替入住公屋,由領取津貼當日起計兩年內,不得再領取該津貼和獲取任何形式的資助房屋。據悉,當中領取這些津貼的住戶,較多是打算往內地移居養老的長者戶。港人移居內地養老會是大趨勢,從政策支持上,可以為長者戶設退出公屋的機制,以領取替代公屋的津貼,移居至內地,此舉亦有助於房委會收回更多公屋單位,減低建造公屋的成本開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