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第六屆特區政府成立,房屋問題依然是施政的重中之中。新政府強調要為香港開新篇,並以結果為目標,急市民所急,解決民生問題。特區政府將於10月中旬,發表首份《施政報告》,本會對於報告能為解決香港公營房屋供應短缺,改善市民居住質素,予以期盼,亦期望新政府能展現決心及新風格,在施政上能夠說到便做到。
房屋供應不足,對年輕一代而言,在預見的將來能踏上房屋階梯,仍未見曙光,倍感無助。對基層而言,公屋供應不足,家庭申請需要輪候平均六年或更長之久,單身人士更要面對數以十年計的等候時間,目標更顯得遙遙無期。以現時公屋供應量來說,在未來五年要有大幅改善,實難以樂觀。
房屋問題並非一朝一夕,也不敢期望可於短期內能立竿見影。行政長官李家超先生在參選時的政綱中,提出以「提速、提效、提量」,解決公營房屋的問題,本會予以支持,但同時認為,在加快及增加房屋供應的同時,進一步改善市民的居住質素,是同等的重要,絕不能忽視市民「住大啲,住好啲」的期望。
訂立恢復「三年上樓」的時間表
政府於去年公佈的《長遠房屋策略》中,表示未來10年已覓得350公頃土地,足以興建33萬個公營房屋單位,但在未來的10年期當中,首五年只能落成大約10.6萬伙,即是說仍有22萬間單位要在後五年,即2027/28至2031/32才能落成入伙。本會期望新政府能展示魄力及決心,按未來公營房屋預測的落成量,應訂立恢復「三樓上樓」的時間表,讓社會共同努力,如何達致有關的目標。
有序啟動舊邨重建
上屆政府在公屋供應短缺的情況下,仍建議房委會研究重建西環邨及馬頭圍邨,所以重建並非不能,只是不為而已。本會認為在平衡住屋需要的情況下,可先有序啟動規模較少的舊屋邨,如單位數量若為2,000伙或以下,在公屋單位相對充裕的時候,可逐步啟動其他較大型的屋邨。長遠來說,重建舊屋邨可改善居住環境,也可以增加單位的供應,亦可協助其他舊邨進行重建。
減低公營房屋納米單位的供應
去年政府公佈了《2030+報告》,定出未來香港人均居住面積建議增至215至237平方呎。而且,政府亦於私人樓宇的賣地條款中,訂明私人單位面積下限為280平方呎,但對於公營房屋納米化的趨勢,卻未有作出規限,原則上不相稱。
追趕供應的同時,本會期望政府亦需要平衡市民改善居住環境及質素的期望,相信亦會對於人口結構及家庭發展有正面的幫助。本會期望政府應為資助出售房屋各類計劃,訂立相應的面積下限,避免納米單位的出現。
重啟及優化私人參建居屋計劃
本會認為,除了透過參考過去的「私人參建」模式外,也可以鼓勵地產商積極利用自身的土地資源,興建更多資助房屋的單位,參考如房協方式,提供地價的優惠發展項目。在增加供應的同時,亦可提供不同類型、設計的單位,可供市民選購。
檢視房屋機構的角色
目前,在公營房屋供應當中,涉及不同的房屋機構,如房委會、房協以及市建局等,各自有其使命及職能。本會認為,三個機構都作出了相當重要的貢獻,而隨著政府不斷豐富及完善房屋階梯的同時,實有必要釐清分工及角色,藉此發揮協同效應。
加強房屋政策的研究
新政府重組架構下,分拆運房局並成立房屋局,專責處理房屋事宜。然而,目前政府缺乏一個綜合平台,就不同的房屋政策,群組住屋需要進行綜合討論、研究、分析及疏理。本會建議,政府可進一步加強相關的政策研究,亦可設立專責的委員會,持續探討各項公私營房屋的議題。
制定青年住屋政策
在新政府重組架構下成立了民政及青年事務局,知悉已著手籌備制定《青年發展藍圖》。本會期望新政府能制定青年住屋政策,涵蓋租住以及置業的措施。青年政策其實涉及跨部門的決策局或部門,在制定《青年發展藍圖》的同時,如何推動相關的部門制定政策及落實措施是關鍵,否則只會淪為空話。
應切實執行8個土地優先選項
上屆政府於2017年,成立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就香港土地供應共18個選項,進行了詳細的公眾諮詢,而政府亦於2019年接納研究報告,當中按民意分析,提出8個優先建議選項,例如棕地發展、利用私人農地建屋、利用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建屋、東大嶼及近岸填海、利用岩洞及地下空間、於新界發展新區,以及發展內河碼頭等。
本會認為,若然要改動報告中8個優先選項的決定,必須要有充份的理據,向公眾說明原因;並且,也必須要有其他替代方案,因當中有部分土地預期可建的單位,已被納入至《長遠房屋策略》的供應目標之中,相關的替代方案必須要考慮到供應的數量,以及發展的時間;否則,難以說服公眾支持。本會期望政府能繼續切實執行相關的土地選項,也歡迎政府在選項以外,進一步增加土地供應,建立更穩健的土地儲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