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出席新一屆立法會首次大會會議,提出政策局架構重組的建議 ( 政府架構重組方案)。新政府架構將由13個政策局增至15個,當中,建議分拆運輸及房屋局為兩個政策局,即運輸及物流局和房屋局,房屋局日後會專責處理房屋事宜,本會對此建議表示歡迎及支持。
本會留意到,現時運輸及房屋局歸於政務司司長分管的,而發展局則歸於財政司司長分管,而新架構的建議則把房屋局及發展局同歸於財政司司長去分管,相信會有助於兩個政策局之間的協作,本會表示支持。誠然,特區政府成立之初,設立「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專責香港的房屋事務、城市規劃及土地利用等工作,但及至2007年,政府重組決策局,把房屋及運輸合併為「運輸及房屋局」,決策局的名字更以「運輸」先行,「房屋」為後,而規劃及土地利用的工作則撥予「發展局」,令房屋及土地規劃的決策工作「一分為二」,情況並不理想。
然而,特首表示,在去年公佈的《施政報告》中,提出研究分拆後的房屋局和發展局有否理順空間,以加快房屋用地供應,但最後認為合併房屋局和發展局並非最適切的做法,原因是認為合併後的政策局規模過大,會失去原先構思由局長及其團隊負責處理房屋問題的好處。反之,會建議在新政府架構下由現時擔任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主席的財政司司長,進一步強化房屋局和發展局之間的統籌,甚或考慮設立副司長職位加強協調大型房屋用地等,以達致更好的果效。本會對此表示理解,期望透過強化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更能發揮統籌兩個政策局之間的協作,並要求政府/委員會優先以增建公營房屋為未來的房屋及土地策略,確保未來公營房屋供應達致《長策》的目標,盡快恢復「三年上樓」的承諾。
除了重組政府架構外,本會再次要求,在房屋局日後可更專注負責香港的房屋事務的情況下,政府應重設「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以協助決策局審視不同機構如房委會、房協、市建局、港鐵公司的房屋發展,並因應香港不同社群的住屋需要,作研究及制定相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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