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特首梁振英於《2015年施政報告》中,宣佈推出「綠表置居先導計劃」,建議房委會選擇合適正在興建的公屋項目,出售予「綠表」人士。房委會隨後於2015年就「綠表置居先導計劃」內容進行討論,當時商討關於定價機制方面,採用家庭收入水平處於四人家庭申請公屋的入息限額,而綠置居單位將按市值乘以一個比居屋為高的折扣率出售,景泰苑先導計劃最後以市值六折發售。
及至2018年6月,現屆政府推出六項房屋政策新措施,修訂了資助出售單位的定價政策,居屋計劃採用非業主住戶的家庭每月入息中位數作為負擔能力測試,並確保可負擔的單位數量由過去的50%增加至75%。而同期的「綠表置居」及首置盤計劃的定價將與居屋折扣率掛勾,即「綠表置居」計劃的折扣率,會比前一期居屋出售計劃的折扣多10%,而首置盤的折扣率則低10%至20%。從政府修訂定價政策後,房委會推行及正推行了三期居屋計劃,包括2018年重啟居屋申請、2019年居屋計劃以及將於今年7月進行申請的居屋計劃,折扣率分別為五二折、五九折以及暫定的六三折,市值折減率逐步下降。而綠置居則由2018年計劃的四二折,至目前2019年計劃的四九折,而下一期綠表置居計劃暫定為五三折。
雖然綠表置居計劃維持低於居屋的折扣率,但並非全然等同於綠置居的售價相當便宜。由於為吸引更多綠表公屋戶購買綠表置居單位,從而騰空出租公屋再行編配,房委會於過去兩期綠表置居計劃中,均選取了位處於市區的公屋項目,藉以增加公屋住戶購買的誘因;而居屋計劃方面,以下一期為例,市區單位的數量不足1,000間,其餘大多屬於擴展市區及新界區,故較少的折扣率也符合了申請者的負擔能力。假若下一期綠置居計劃推出全屬於市區的4,700個單位,並以五三折發售,定價將會較高。
筆者認為,居屋主要參考非業主住戶每月家庭入息中位數作為負擔能力計算,綠表置居日後同樣可以考慮,以公屋住戶的每月家庭入息平均數作為負擔能力的測算準則。最近,房委會公佈了每兩年公屋租金檢討的文件,筆者留意到自2010年引用新的租金檢討機制時,房委會均會公佈1人至5人或以上家庭的隔年度家庭每月平均收入,即分別有2007、2009、2011、2013、2015、2017及2019年的數據。房委會可考慮完善有關的調查機制,延至每年進行相關調查,每年便有據可依,如採用公屋住戶4人家庭的每月入息平均數,作為綠表置居計劃的負擔能力指標;那麼,定出單位售價將會更貼近公屋租戶的負擔能力。
假若居屋日後以非市區為多,而綠表置居計劃則反以市區為多,折扣率的掛勾將未能夠充分反映實際市民的負擔能力,筆者建議房委會日後應適時進行檢討,進一步完善資助出售房屋的定價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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