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政府就觀塘安達臣道一幅私人住宅用地進行公開招標,繼推售位於馬頭圍道/春田街的「煥然懿居」後,落實第二個「港人首次置業」先導項目。
根據項目的賣地條款,政府會從發展商興建的所有住宅單位中,隨機選定不少於1,000個單位作「首置」,而發展商以市價八折出售政府所選定的有關單位,出售對象的資格會由政府規定。這種項目的發展模式,令筆者想起過去特區政府曾嘗試推行「混合發展試驗計劃」。當時政府把兩幅分別位於鴨脷洲及西九龍的土地,招標作推行混合發展試驗計劃之用,即現時的深灣軒及碧海藍天私人住宅屋苑,唯因2002年香港樓市下滑,政府宣佈停止推行有關計劃,並決定將項目內擁有業權的單位轉為私人單位由發展商在市場出售。政府至今仍未真正落實推行混合式發展計劃。
比較兩項計劃的分別,過去的混合發展計劃原交由香港房屋協會負責出售及執行轉售限制。發展商須把不少於三成的單位交予政府作資助出售房屋,而目前的「首置」項目則會由發展商負責出售單位的安排,而單位佔整體數目約六成,較過去擬議的比例為高。發展商在推售「首置」單位擔當更主導的角色,與過去計劃擬議的做法不同。
特首林鄭月娥早於2017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會推行「港人首置上車盤」項目,並提及「首置」的土地來源將會是私人發展商擁有或從政府購買得來的土地。時至今天, 「首置盤」的供應仍在試驗及起步階段。大體上,兩個「首置」項目的模式不盡相同,首個是來自於市建局的重建項目單位,其後的是來自於發展商投地後作混合發展。政府於去年的《施政報告》中,要求市建局積極提供更多「首置」或其他類別的資助出售房屋單位,但卻未見有更多實質的措施作支持;此外,政府亦預期今年上半年會推行「土地共享先導計劃」,進一步鼓勵土地擁有人以公私合營的方式釋放土地建屋,相信亦會成為日後「首置」單位的主要來源之一,但土地釋放須時,更要總結是次經驗,以制定計劃未來路向。
至今「首置」單位只得450間,實難言為房屋階梯,要豐富房屋階梯仍須繼續走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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