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加強推動過渡性房屋措施

公屋聯會總幹事 招國偉 | 2020 年 1 月 31 日

於去年的《施政報告》中,特首林鄭月娥提出會大幅增加過渡性房屋項目,在未來三年合共提供1萬個單位,以紓緩基層市民住屋壓力。其實,在政府公佈《施政報告》的前及後期,已陸續有地產發展商紛紛宣佈願意借出閒置土地,支持政府興建組合房屋,約逾6,000間。計及早前已公佈的多個新建過渡性房屋項目,正推行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及房協的"暫租住屋計劃"等,約3,000多間,基本已達成了《施政報告》提出的1萬個單位供應的目標。不過,所謂的達標,現階段仍屬紙上談兵,筆者嘗試分析這1萬個過渡性房屋的供應情況。

有兩個方面值得留意,首先在這1萬個過渡性房屋的項目,仔細分析下,有約九成項目屬於組合房屋項目,而餘下約一成屬現有住宅單位改建為過渡性房屋。從社聯於南昌街興建組合房屋的經驗來看,計劃由提出、籌備至落成,總共花了約兩年的時間,若過渡性房屋較大比例為組合房屋,也不禁令人擔心項目日後落成的時間,短期措施最終會否一拖再拖?

另一方面,在組合房屋的項目上,在約9,000個單位中,有近七成來自於地產發展商捐地興建而來,屬於政府土地的單位只佔三成。過渡性房屋是作為公營房屋供應不足的臨時補充措施,政府理應承擔更大的責任,加以推動,但目前卻是由地產發展商擔當了主導的角色,令人費解。政府於1月中旬,突然推出10項民生政策新措施,當中提出進一步增加過渡性房屋的供應,由之前的1萬間增至1.5萬間,而當中新增的2,000個將建於多幅目前未有確定發展時間表的"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這批政府用地又為何不在前階段就推出應市,又或政府會否繼續留有一手,適時再度出擊呢?那就拭目以待吧。

早前,規劃署公佈了空置校舍用地的檢視報告,就233幅空置校舍用地進行長遠用地的檢討,當中26幅建議長遠作住宅用途,而有14幅建議作為公營房屋發展。而有180幅空置校舍用地長遠保留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相信政府更有條件積極利用這批閒置校舍,進一步支持興建過渡性房屋之用。此外,政府亦應考慮制定措施,除覓地興建組合房屋外,推動更多社會房屋共享項目,進一步推出誘因措施,如稅務優惠、寬減差餉等,鼓勵私人業主以低於市值的租金出租單位予非政府機構,分租予有需要的家庭,效率將比興建組合房屋為快,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中,期望政府多想方法吧。

 


此頁最近更新日期 : 2020 年 2 月26 日
 


本會簡介
關於本會
組織架構
屬會名單
職員芳名
工作報告
本會章程
入會申請
支持本會

新聞動態
新聞稿
關注問題
問卷調查
焦點問題

專題文章
專題文章

刊物出版
專題刊物
屋邨簡訊
紀念特刊

政策資訊
公屋政策

房屋數字
公屋通識

聯絡查詢
公屋聯會

私隱政策
私隱政策

公屋聯會 Federation of Public Housing Est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