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去年的《施政報告》中,特首林鄭月娥提出會大幅增加過渡性房屋項目,在未來三年合共提供1萬個單位,以紓緩基層市民住屋壓力。其實,在政府公佈《施政報告》的前及後期,已陸續有地產發展商紛紛宣佈願意借出閒置土地,支持政府興建組合房屋,約逾6,000間。計及早前已公佈的多個新建過渡性房屋項目,正推行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及房協的"暫租住屋計劃"等,約3,000多間,基本已達成了《施政報告》提出的1萬個單位供應的目標。不過,所謂的達標,現階段仍屬紙上談兵,筆者嘗試分析這1萬個過渡性房屋的供應情況。
有兩個方面值得留意,首先在這1萬個過渡性房屋的項目,仔細分析下,有約九成項目屬於組合房屋項目,而餘下約一成屬現有住宅單位改建為過渡性房屋。從社聯於南昌街興建組合房屋的經驗來看,計劃由提出、籌備至落成,總共花了約兩年的時間,若過渡性房屋較大比例為組合房屋,也不禁令人擔心項目日後落成的時間,短期措施最終會否一拖再拖?
另一方面,在組合房屋的項目上,在約9,000個單位中,有近七成來自於地產發展商捐地興建而來,屬於政府土地的單位只佔三成。過渡性房屋是作為公營房屋供應不足的臨時補充措施,政府理應承擔更大的責任,加以推動,但目前卻是由地產發展商擔當了主導的角色,令人費解。政府於1月中旬,突然推出10項民生政策新措施,當中提出進一步增加過渡性房屋的供應,由之前的1萬間增至1.5萬間,而當中新增的2,000個將建於多幅目前未有確定發展時間表的"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這批政府用地又為何不在前階段就推出應市,又或政府會否繼續留有一手,適時再度出擊呢?那就拭目以待吧。
早前,規劃署公佈了空置校舍用地的檢視報告,就233幅空置校舍用地進行長遠用地的檢討,當中26幅建議長遠作住宅用途,而有14幅建議作為公營房屋發展。而有180幅空置校舍用地長遠保留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相信政府更有條件積極利用這批閒置校舍,進一步支持興建過渡性房屋之用。此外,政府亦應考慮制定措施,除覓地興建組合房屋外,推動更多社會房屋共享項目,進一步推出誘因措施,如稅務優惠、寬減差餉等,鼓勵私人業主以低於市值的租金出租單位予非政府機構,分租予有需要的家庭,效率將比興建組合房屋為快,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中,期望政府多想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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