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於2003年因財政困難,宣佈將轄下共180個商業零售設施,包括商場、街市及停車場等拆售予當時的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現改名為"領展")。公屋聯會早於2003年起,便一直反對房委會拆售相關設施,認為是妄顧公屋住戶及商戶的權益,擔心設施私營化後,業權人便會單從商業角度營運,唯利是圖,衍生更多問題,有關說法不幸在今天被言中!
當時的領匯在2005年接收商業零售設施後,成為了公屋居民幾乎唯一的零售及停車場提供者,居民無奈接受。領展扭轉了房委會過去的業務方針,以謀求利益為最大化,漠視居民、商戶生計,截至2018年底,領展更陸續出售旗下共57個商業設施,令問題更嚴重,如商舖租金飊升、透過整合零售業務組合,引入連鎖店大商號,趕走小商戶,迫使小商戶搬遷及自費裝修,商舖空置率高,拆售停車場車位,改建商場用途等,都對當邨的居民及商戶構成影響。
據悉有立法會議員擬提出私人條例草案,引入規管租金增幅機制、現有租戶的租約續期優先權及空置稅,以規管房委會於2005年分拆出售予領展及其後買家的物業。本會認為有關建議屬善意舉措;然而,造成今天領展獨大的結果,是政府當時一手種下的禍根,未經深思熟慮便草率作出決定所致。若然今天透過制定法律,回過頭來針對領展等作出規管,似乎是一種"輸打贏要"的做法;而且,其他商業機構不受此法例所限,欠缺公允,或會招致法律訴訟及司法覆核。香港一直奉行自由經濟市場原則,必須審慎考慮有關法例的合理性、可行性,避免損害香港營商環境,造成顧此失彼的困局。
本會一直以來,提出政府應積極介入、主動調查有關領展涉及違反限制性契諾及地契條款等問題,監督領展及轉售後業主遵守規定,必要時採取行動處理,而非放任不管。另一方面,政府及房委會應研究在公共屋邨中增設更多商業零售設施,讓居民可以有更多的消費選擇,對抗霸權行動。而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中,財政司司長擬撥款200億元購入60個物業作社福用途。本會認為,政府亦可以這種"新思維"方式,購回部分領展轄下的商場、街市等商業零售設施,去年領展變賣共17個商場,涉款220億元,影響多條屋邨居民,值得政府研究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