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為解決財赤問題,計劃將屋
商場及停車場的商業設施出售,並將資產轉至一間新公司。
本會強烈反對房委會殺雞取卵,出售商業設施的做法,此舉是妄顧公屋住戶及商戶的權益,若將商業設施出售及上市私營化,新公司日後只從商業角度營運,唯利是圖,謀求股東利潤及分紅,加上現有商戶未能適應私人公司的管理模式,將可能出現因加租及管理等問題的抗爭及退租、結業。
本會提出:
- 反對商業設施出售上市;
- 押後推行商業設施私營化;
- 保持商場 / 街市檔位等的合理行業劃分,以滿足居民購買的需求及避免商戶間的惡性競爭;
- 現有經營商戶能有優先優惠權購買鋪位及上市股份;
- 保障現時商戶及將來合理租賃條例;
- 成立監察商戶的租金政策機制;
- 因私營化引致商戶失去繼續經營的信心及不續約的商鋪 、檔位的商戶,應有特惠補償金及退回當年的投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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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7 日,本會聯同多個商會及商戶代表前往房委會總部請願,
強烈反對房委會出售屋 商場、街市及停車場,並派出代表與房屋署官員會面。 |